現行的強制責任險只針對事故傷亡人員有賠償,對於任意車損並沒有納入投保範圍,如果推動警察不處理單純車損事故的話,恐須修正相關的保險法令,例如強制車主投保任意車損險等作為配套,這部分是金管會的權責,因此考量本案是涉及整體交通管理政策與汽車保險制度的變革,且也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作業辦法的修法事宜,國發會在日前有協調金管會、交通部及內政部為共同的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