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PO補充一下,有關於會場上決議提到警察缺少動保知識,應加強宣導的部分,本部警政署已多次行文要求各警察機關宣導向員警宣導應依「警察處理動物保護法案件作業程序」受理報案,並將持續於每年常年訓練編排動物保護課程,另未來也將派員警參加農政單位舉辦的動物保護檢查員訓練講習,以增進員警處理動物保護案件之知能,及協助處理該類案件能力,相關說明將依限於4月30日前在平台正式回應,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