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非常好的建議。新傳處的朋友們非常認真,但是我們在輿情蒐集上,當時之所以說六十天的法規預告都提出討論,原因是希望防患於未然,也就是在他還沒有變成輿情的時候,我們就先把資料進行揭露。議題我們在部會裡面會說是「發爐」,某時候突然「發爐」的時候,我們就可以說二十天之前我們把相關的資料都已經公開在這裡,大家請就實際的資料進行討論,而且我們已經有一個討論彙整區了,並且開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