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邊想要建議的是,應該要建議加入承辦單位,是衛福部及社家署,因為在兒童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當中,是臺灣第一個在法令裡面,把少年代表列入兒少委員會的機制當中,院長之前在擔任還是市長的時候,也有親自主持兒少委員會,但會議裡面也有兒少代表,院長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