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大家對於(3)警察陪同有非常多的期待,但是回過頭來我們一開始說,如果是刑事案件,就沒有警察不陪同的問題,警察非到不可,因為刑事案件本來就是警察的職掌。這四個問題釐清下來得到共通性的解法,我們認為現行制度運作起來,似乎還算合邏輯且順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