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運作模式機動性強,依現行的機制,民眾發現虐殺動物案件,向警察單位(分駐、派出所)報案,警察依規定受理,並派遣線上巡邏人員至現場處理,是非常地方便,如果成立專責的警察單位,並沒有辦法像地方的分駐、派出所那麼散。如由動物保護檢查專責處理,農政單位對於動物保護案件的專業性、機動性,無法與分駐、派出所的警力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