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在行政院裡面工作就是在輔導這一個部會在接到這樣回應的時候,他們弄一個有系統的方式,比如:法務部接到這個之後就說七天內一定會跟衛福部共同聯繫原始提案人去聽他的訴求,然後打成逐字稿,我就會提供目前的資料。因為事實上很多人援引外國的例子,他們的實際狀況跟我們的實際狀況不一樣,進行盤點。接下來他們就會召開一個委員會,去審議這個提案是不是有可能,然後就會開一場會去各自做一個研商辦理,然後就發現把所有人都調來,沒有任何一個人認同,把大麻改列為第三級毒品,所以不太可能。從衛福部的講法裡面提供了很多額外的東西,這個並不是因為連署到5,000人就一定要做這個政策,但是至少為什麼不做這個政策?將問題釐清、相關資料及所有研究案的公開資訊大家還是看到了,所以這個並不是一個負面的例子,我這樣提出來並不是法務部有做到、衛福部沒有做到,而是說不管有沒有接受,至少在上面可以去進行一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