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沒有,因為我們的立場是,希望各部會可以發揮專責,因此基本上按照現在的行政程序法,是有委託學術處理方式,事實上各警察機關,包含警政署在內,我們希望儘量不要入法,也不要特別規範成立另外一個,像以前成立衛生警察、環保警察之類的,每一個部會都希望來成立這一些,因此我們原則上都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