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話過程中,對方理性地跟我們做了一個建議:目前協作會議的流程,通常是政府內部訂了時間,然後邀請提案人,但其實比較合理的方式,既然連署案協作會議是為公民而開的話,第一個要做的應該是要先跟提案人溝通,再訂時間,同時應該要辦在週末,方便提案人、附議者等民間的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