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們幫這一些朋友們進行法規調適的時候,第一個比較不會良心不安、比較不會有圖利廠商的問題。第二個方面是,當我們這樣解釋的過程裡,他們也可以告訴我們,法規如何因為他們這一種新的創新模式能夠修訂得更好,我覺得這個是雙方,我們現在叫做「法規共同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