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很有意思的是,我看到的版本是「選用」與「宜包含」中間沒有逗點或之類的,我不是很確定這個文意,意思應該是適當的這一些東西,然後「宜包含」,是不是?這一些東西「宜包含」以下的這四個考量,是不是這個意思?可能要有一個逗點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