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一個建議給主席參考一下,如果仔細看目前我們follow的國外案例,最具體的是英國與美國,澳洲是跟著走。你看這兩個單位,其實都有不小的核心組織,我知道政府改造有一定的困難度,但我覺得既然要動起來,政府的組織要有in-house設計師來協助完成服務設計。我覺得這個滿重要的,也才有機會擺脫過去服務往往都沒有以使用者為中心來設計,這個是第一個綜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