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提這個案子是稍微說明背景的部分,我會有這個想法是,我目前就讀台大電信所二年級,我在一年級的時候,有跟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訪問學者合作8個月,對我的想法及生涯規劃有很大的幫助,我在台大就讀六年期間,就我的印象,大部分來訪問的人都是給演講而已,我覺得這樣中長期的研究合作很有價值,比起只是給演講會更有未來長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