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們的瞭解是,應該這麼說,經濟部認定如果是國營事業有國營事業管理法,國營事業管理法依據法規的問題,並沒有辦法去提供職缺給方案青年,但可以採取另外一種定型化契約的管道來提供職缺給我們高中職的應屆畢業生,不過因為事涉勞動法規及國營事業管理法的適用,因此目前是否合適及正式公開提供職缺給我們,他們目前的回應是,可能還是必須要再跟勞動部做進一步的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