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已經有特別跟委員說明,我們在去年度已經針對第二次會議決議去作調查有回訓的達70%,也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建立回訓制度者要研議建置。職業潛水從事人員回訓制度,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中,已規定雇主僱用職業潛水技術證之勞工要接受18小時的訓練,而且每三年要有至少3小時的回訓制度,這個部分已經獲委員的支持,建議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