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是,我們當天的協作會議有一位民意代表硬要參加,他非參加不可,因此最後有一個單位空出一個名額,讓他來參加我們的協作會議,而大家都知道他來的目的,但是他是針對鞭刑這一塊,要表達他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