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部分是,一個是罰得太輕了,就是說喝酒肇事之後,我們覺得罰得太輕,第二個是缺乏酒駕的防堵機制,我們如何解呢?罰太輕的話,就是累犯期間加長為終身累計,目前的累犯是五年,五年之內被抓到第二次就是累犯,可是第六年的第一次就消掉了,因此我們認為終身累計的意思是一生只能辦一次,這一生裡面被抓到的第二次都叫做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