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同樣的服務,像在場大概有十幾個部會,之前像是十幾個不同的單位,要一個個談跟議價等等,這一次的共同供應契約的想法是:如果你在社企登記上有登記,提供的又是讓大家更瞭解一些弱勢族群或者是友善環境等等的說明服務,又或者是對於社企理念倡導的話,你只要跟經濟部簽了一次約之後,就是按照當時你們議約的條件,就可以一次所有的部會跟公家機關都可以去進行採購,這樣就不用花很多力氣去一個個議價;看有沒有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