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也發現,因為這一件事其實是交通部督導,稅是在財政部,所以Uber在全球對每一個國家想要他們立一個跟Uber最像的法令,我們自己在當時因為已經調成了包含Uber乘客、司機及計程車乘客、司機等等,我們有一個很高程度的共識—大概有95%的共識—希望政府來立一個電召計程車的法案,然後裡面應該要有像Uber一樣彼此打五分,也就是乘客跟司機互評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