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三個部分。

第一個是定義的問題,也就是分享住宿,如何定義民宿。我們講到Airbnb的屋主提供的房源是主要住宅出租的行為,可能家裡有多餘的房間,或者是全家在出國旅遊的時候把公寓來出租,這個是偶爾為之的行為。基於是偶爾為之的行為,所以跟民宿的經營有這一方面很大的不同。

剛才我們聽到澎湖這邊的黃理事長有提到依照現有的法規,在都會區其實是不能經營民宿的,但是我們發現來台灣的觀光客在都會區確實有住宿的需求,所以我們現有的法規要做一些修正、一些調整,才有辦法滿足這方面的需求。

我們剛剛簡報有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國家這幾年也有變更他們的法規,主要的原則是如果只是偶一為之,也許他們設一些比較小的上限,比如人數的上限或者是一年裡面有幾個天數的上限,如果符合這些規定就可以比較不是那麼嚴格的法規,但如果是另外一種情況,就必須要適用嚴格的法規。

剛才有詢問到台灣目前有發生過的這一些事件數,不好意思,我這邊沒有台灣的資料,但可以跟大家強調的是,信任跟安全團體在Airbnb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雖然沒有台灣特定的這一些數字,但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全球Airbnb的數字,像剛過的夏天,Airbnb入住有1700萬的入住數量,其中有300件與信任有關的事件數,如果要以數學的計算,發生率是0.0017%。

可以證明我們一再強調信任與安全機制,及信任安全250成員團隊,他們目前的運作是非常有效的。

剛才有講到稅務的問題,我覺得Airbnb是三個主要的原則,第一個是我們絕對會支付應該要支付的相關稅金,第二點是我們希望要進一步幫助房東來進行相關的繳交,第三個是我們也會幫助相關的政府來進行相關稅務法規可以更完善。

剛才有講到企業所得稅的問題,剛才有人問到房東有收到租金的話,Airbnb在台灣皆有繳稅,是不是?

這個其實已經不只是Airbnb的問題了,我相信稅務主管機關已經知道這個是跨境、跨國及數位服務的問題。

之前在G20高峰會及OECD中有討論,有一些國家已經開始採取不同的措施來徵收這一方面的稅金,像澳洲也有收○的稅金,在日本也有針對產品與服務的消費稅,這應該比較像共享經濟的問題,怎麼樣來進行數位產品與服務之稅的徵收。

不管是什麼類型的稅,我們Airbnb的一貫原則是我們會繳納依法應該要繳納的稅金。

剛才有講到稅金的問題,這個牽涉到房東,基本上針對租金,我們會代房東來收取租金,我們會收3%的佣金,剩下的97%都是由房東拿到。

因為房東是拿到整個交易的97%的收入,所以必須要讓他是能夠繳稅的人,因此希望能夠有更簡單、更清楚的機制可以讓他繳交相關的稅金。

最後一點,有關如何簡化稅收流程,我們同事也會跟大家說明全世界有哪一些觀光客或者是旅館稅這一些徵收的情形。有一些城市或者國家會徵收像旅館特定的稅金,也就是針對住宿,像阿姆斯特丹、巴黎或者是紐約市都有這樣的稅金。

在我剛剛講的這一些不同司法管轄區,我們會跟當地的稅務主管機關合作,我們會代房東來收取相關稅金,也代他們來繳這方面的稅金,所以這方面可以幫房東省卻填寫表格的麻煩,也可以幫當地主管機關減少收取稅收這方面的麻煩。

最重要的一點要強調的是,我們覺得跟各地的政府來作合作夥伴是最重要的,並不是跟政府作對,最重要的一點我覺得是要跟政府一起合作,把整個流程更簡化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