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是「1至30號矩距公布」,沒公開交易地址。可是他們現在的盲點在哪裡?實價登錄網只有針對這「每個交易地址1至30號短距公布」,像e樓網用「部分地址 樓高 發照日期」找出交易物件「正確地址」 (「不動產實價登錄解密」有說明)。再配合e樓網 使用執照建檔「基本資料 & 地址」等,這是「產權」交易金額是「產$」需並列才完整。同樣12樓大樓並列,為何我必須每坪「貴3萬」嗯!!因為屋齡新戶數單純知名建商等...知其然是「成交價」;知其所以然是「基本資料」。政府沒建「產權」資料;「產$」只知道金額又不公開地址。真的有些遺憾「居住正義 資訊透明」只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