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目前的理解,要點是寫「得」,你開完協作會議很不想回的話,也並沒有違反那個要點;但是以我的理解,包含衛福部,及可能文化部在處理未成案的時候,都是對內部作業流程進行一些調適,讓它能夠去處理未成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