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衛福部也大概提了一下,我們的立場是,這個案子基本上第一個未成案,第二個是目前這樣子做是符合國際上一些相關的規定,如果他們付30%的話,事實上國家還是要支出8億多,因為總共加起來是11億多的費用,所以我建議跟衛福部一樣,我們還是不要列入協作比較好,基本上它沒有成案,而且目前的做法是符合相關的規定,尤其國際相關公約的規定,以上報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