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更強的方案是,我們把公司法裡面把一定要翻成中文的那一條拿掉,這樣臺灣就可以註冊只有英文公司名稱的公司,這三個方案每一個都是疊加的,所以當然會造成一些問題,但是也會有一些好處,也就是可以有全英文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