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及其他土地管理單位,也會面臨到犬是不是可以進入的議題,這個並不是林務局權責單位可以回應的,我們再次強調,也就是林務局的公告已經很明確地指出它的範圍、法源依據及民眾禁止的行為,像剛剛特生主秘所講依法行政部分,我們對於公告的範圍、相關權利義務及法源依據都已經臚列得非常清楚,我在此補充說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