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任何部會承接,其實我沒有挑政治意志從哪裡來的,從vTaiwan的要點來看,只要國發會的法協中心的範圍是法規制定,協助的對象是行政院的其他部會,只要其他部會願意發一個函說希望有一個法規藉vTaiwan來公眾討論,你去請或者是誰去請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