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有關於英文名稱,剛剛上一頁我們提到在預查準則裡面一定要有中文名稱,但是英文名稱到底行不行?這一個爭議在全球化的時代,早在幾年前就有非常多的業者、朋友、社會賢達人士跟我們提起,那時跟閉鎖性公司一同要來考量的,不過我們現在是再拿出來跟公眾諮詢。現在公司英文名稱在現行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之下,英文名稱到底如何處理?我們認為公司英文名稱的章程本來就可以任意記載,這個是沒有問題的,章程要自己記載,公司決定要記載一個英文名稱,不管是ABC或者是XYZ,但是因為他沒有政府的法令依據或制度,所以目前沒有公司名稱保護效力,也就是所謂的「同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