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民間分攤的部分,大家都覺得提供相關聯絡的資源,這一個部分是沒有爭議的,但是是由各部會分別去直接轉知贊助方案等等的話,有相當多的部會覺得在立場上不是很適合,因此希望在工作會議上討論出一個更適合的方式,大家可以配合。是這個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