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大家介紹這一次公司法修正兩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一個是延續閉鎖性公司專節的方向,就是管制鬆綁,另外一個是公開透明,我們認為這好像一個人的兩隻腳缺一不可,缺一就會導致目的不達、增加混亂、增加糾紛。從管制鬆綁的角度,延續閉鎖性公司的精神是採取大小分流,換言之非公開發行公司、小公司我們允許在資金取得、內部組織及公司多元化可以自己透過章程來進行安排。在公開透明的部分,我們希望建構一個便捷的公司登記平台,透過資訊公開,能夠降低交易成本,同時應該也要強化違法行為的究責,讓大家能夠「使用」公司,而不是「濫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