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當時要有閉鎖性專節的設置?主要是回應公司法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也就是小公司優先,因為我們知道各國的商業組織中,中小企業甚或微型企業是佔絕大部分的,包含PPT所顯示的新加坡跟香港,以臺灣為例目前有十六萬家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稱為大型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公開發行以上,包括上市、上櫃公司,只不過是佔十六萬家的0.03%;換言之,絕大部分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屬於中小型或微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