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情是我們上一次在聯繫會議的時候有講到關於社會企業立法政策,不管叫「共益」還是「B corp」還是別的名稱,其實之前經濟部、勞動部都有做一些研擬的工作,所以這一個工作跟我們目前商業司全盤檢討公司法的工作,有沒有可能有一些聯繫或者是可以分開來看待,這個是我想要聽大家的,因為各位已經做了很多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