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國家對Uber有這樣的法規出現,所以譬如說美國,我們美國的生意業務是從 2009 年、54個地區有關於共乘法規。亞洲菲律賓五月的時候也做過、你們也談過。

我們明白有些地方會走在創新的前端,有些會比較保守,但若政府處於比較開放的態度下,是會有比較開放的突破。我們希望能在許多國家用同樣的態度一起去溝通合作來達到目標。

剛才可能也說過關於新加坡的部分,我們這邊的服務其實也發展得很好。我們在本地作為營業車的門檻是很高,新加坡則是很容易就能拿到營業車牌。我們業務也做得很好,他們也在 App 方面作法規的放寬,我們也希望共乘 App 在溝通後會有些發展。

所以我們在跟其他地方溝通的經驗,一定要從新的法規、從新的乘客安全兩個主要的主題去提出的。我們在共享經濟的大前提之下,希望用這樣主要的 principle,我們瞭解各個地方有不同特色,最後我相信交通部跟政府是希望給乘客有安全出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