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是說他們出席,後面也有一個比較像是,我們也不想欺騙感情,如果他們當初推薦青諮會委員的部會,可是未來其實是以這三個部會為原則,怕會比較不妥,這樣的話最好講清楚「委員如果要跨到其他的組別,我們原則上會不鼓勵」;不然的話,我覺得就可能會開始出現一些衝突。有關以分三組為原則的事,它是在要點裡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