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是說「正式回應說明,應以召開記者會、公開新聞稿或其他得使公共週知方式」,也就是要讓公共週知,可以在部會的網站或者是部會的FB上,也就是可以證明不是只有連署這五千人收到,另外的人也有收到就好,不知道國政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