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可以分派兩次,我覺得這個是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法已經立下去了,但是並沒有強制一年一定要兩次,因為當時在設計的時候,本來不知道,然後就設計兩次,然後跟會計師事務所研議的過程,還是說不要設計,賺了要怎麼樣再說,不然股東變質還要再要求,這樣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