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狀況下,變成形式審查的做法,這個一定要審查,不能說一定要,或是相當程度範圍內需要,至少目前看到的是章程,在這個之外,可能有一些地方也要實質審查,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跟商業主管機關,在程序上的實質審查必須要有更多釐清、列舉或例示的方法,讓人民團體可以加以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