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有更積極的數位產業政策,也許我們可以在台灣做出 IoT 的阿里巴巴,跟全世界的用戶收到即使1%的使用費,如果臺灣要針對這全世界的使用費課稅,我相信這一件事不會在台灣發生,但是如果反過來講臺灣宣示鼓勵數位大型平台在臺灣發展落地,我們創造一個讓大平台願意落在臺灣的環境,包括跨境數位服務的租稅減免,當這些平台在台灣落地時,我相信對臺灣的產業生態系、就業等等都能產生很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