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說的閉鎖是專門為了現有的NPO,想要有一個完全能夠控制的公司型態的方式在運行,所以這個是一個可行方式,不表示排除別的可行方式。除了合作社之外,當然有很多組織方式可以採行,包含現在大家常見的基金會、協會,但是未來還包含一般性的社團法人,基本上一些在網路上揪團有明確的社會使命、商業模式,用群眾方式做到,其實不一定要有一個固定的組織型態,我們都認可從事社會企業相關的工作,社會企業的概念跟組織形態是沒有直接關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