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統計數字的部分,我再作比較簡單的說明,因為我們是民國88年的時候認定,到97年的時候又再調高罰金,然後到100年的時候,又再調高法定刑度,102年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拘役。是不是重刑,這個是88年增訂、97年或者是102年,因為比以往重,並不是只例如殺人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