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的法律都會尊重幾個原則,一個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另外一個是如果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最底限會承認現況,也就是「維持從來之使用」。例如我們營建署其他的計畫,我們在做任何都市計畫跟國土規劃時都會承認現況,我們會賦予新的規定,當原有土地使用(現況)變更時,就必須要符合新的規定,但如果沒有變動的話,還是承認現況,這也是保障人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