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到目前為止,所有的國家公園裡面,像水利法、水土保持法、文化資產保存法、礦業法、森林法等一大堆所有的法,在國家公園都是併行的,都是同時存在的,並沒有所謂特別法跟普通法的關係,也沒有互相排除的問題,只有互相補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