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正名跟劃設範圍的部分,我們聽起來都已經處理完了,因為劃設範圍,按照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的劃設範圍,都一定要經過才可以到島上,我們的委辦案是不是可以說希望在上半年完成這一個計畫書的撰寫,或者是我們可以講成「在上半年不但完成撰寫,連公聽會都可以辦好」?問一下海管處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