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以目前觀光局草案所訂收費標準,初期在遊客不多的情況下,大概是每人只能收費30元至60元,這樣的話,政府為了收費所需要花的錢會比將來收的錢還要多,是否適合在這一個情況下收費?這是我們必須要評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