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國教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一、旨揭生活課程課程綱要草案,經104年8月4日課發會第6次會議討論後,請研修小組再行討論。茲由研修小組分別於8月6、10日召開會議討論,提出草案修正版(如附件3-修改註記版,另附紙本),並提至8月15日課發會第三群組會議討論。檢附研修小組針對8月4日課發會第6次會議意見之回應說明資料(如附件4,第92-97頁)及課發會第三群組第3次會議之綜整意見(附件5,第98-101頁),請併同前述草案資料進行討論。

二、請生活課程課程綱要研修小組進行5分鐘研修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