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環是獄中,第二環是社區,當沒有辦法阻止再犯的話,我們會有一個手段是強制治療,這個部分會牽涉到人身自由,因為同意法院的話,我們就會限制處所到治療,也就是必須要再犯危險性顯著降低,因此這個遠比鞭刑還要更嚴厲的處罰(記得要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