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的問題還是必須要回答: 你們基本論述是建立在鞭刑是一種酷刑,而違反兩公約的,因此要區別一種論述方式倘若對身體的傷害,或者是對雨蒼說是社會的羞辱,都會面臨一種挑戰,也就是把身體的傷害降低,或者是對於社會羞辱減到不是酷刑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