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平常協作會議的議題,是主辦的議題PO才會一起出席,這次的案件本部不是主辦,但PO一起出席,是因為政委辦的芳睿顧問有提前跟我說我們部在這一個議題上會有一定比例、且越來越重的角色。雖然接到這個訊息,但目前我們對於政委辦希望衛福部在協作會議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還比較模糊,所以是不是可以請雨蒼等下報告時,能就這部分也做一點說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