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基本上修法經過政委這部分的指示,余宛如立委有提出一個社會企業的發展條例,不過這個還沒有修法通過;但我們希望以後出售的產品或服務就收入的部分,有50%以上可以是從市場來的,因此就不是來自於捐贈或者是受贈,代表具有某些商業能夠獲利的模式、方式。以上簡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