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民間沒有交通船,買了一艘船來跑台南、將軍,去年賴院長到我們的首航有增加,本來外島的旅客不多,生活很困難,但是島民沒有交通船的話,總是要有一艘合法的船,我們也買了,但我們的費用不夠用,都是叫船公司一直付的話,我們也想不通為何會這樣,因此希望利用這一次的機會,能夠幫我們解決貼補或者怎麼樣,交通部有一條法令提到可以補助,島民很新鮮地問這艘船是不是可以維持下去?並不是叫我們民間要來考慮,並不是讓漁民不能抓魚,但是漁民的權利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