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社團法人的社會股東,衛福部告訴我們繞一圈就好了,不然你的案子會變成臺灣首例,過了之後就會變更麻煩,由個人先出資當股東,也就是把當股東的所有股權全部捐贈給社團法人,而社團法人就可以成為這個社會企業的股東或者是投資者,這個是要繞一大圈。